加拉太书第四 – 章 承受产业的与奴仆,恩典与律法
A. 我们不再作基础小学的奴仆(译者注:奴仆之译法是与和合本圣经的保持一致的译法),我们乃是上帝的儿女
1. (1-3)以孩童和奴仆作比喻,予以说明和应用。
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到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的小学,也是如此。
a. 那承受产业的……为孩童的时候:孩童这个词包含未成年的意思。它没有界定具体年龄,但法律尚未承认这个人是成年人。
i. 在犹太和希腊文化中,都有明确的“庆成年”礼仪,以庆祝男孩子不再为孩童,开始成为大人,享有承受产业的法律权利。
ii. 在罗马的风俗中,儿子何时成为大人,并无具体的规定年龄。父亲认为男孩子预备好了,时间到了,便举行这仪式。当保罗说,直等到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他用这种说法就表明,当时他想到的是罗马的“庆成年”习俗,而不是犹太人的风俗。
iii. “罗马孩童成为大人的仪式,是在一个称为liberalia的神圣家庭节日举行的,这个节日是每年的3月17日。在这个时候,父亲正式将孩童收纳为得到认可的儿子以及产业继承人,同时孩童穿上toga virillis,取代以前穿在身上的toga praetexta。”(博伊斯)
iv. “罗马有这样一个风俗,男孩或女孩长大的那一天,男孩将他的球,女孩将她的布娃娃献给亚波罗,表明他们已经脱离了孩子般的稚气。”(巴克莱)
b. 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设想古代有一户富有的人家,小男孩注定要继承他父亲所有的产业。当这个男孩还只是孩童的时候,他每天实际上享有的自由和权柄还不及家里面一位高级奴仆。然而他却注定继承全业,奴仆则不能。
i. 事实上,承受产业的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受到严格看管,直等到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c. 也是如此:现在要与我们自己的属灵光景作比较了。我们因信基督耶稣是上帝的儿子(加拉太书3:26),我们照着应许是承受产业的(加拉太书3:29)。律法是我们的监护人(加拉太书3:24-25),当我们仍作“孩童”时监管我们。律法作用于我们败坏的性情,结果就使我们受管于世俗的小学。
d. 世俗的小学:保罗在这里运用的语句很有意思。“保罗为了描述它,使用了stoicheia这个字。Stoicheia原是指一个队列的东西;比方说,它可以指一个队列的士兵。但后来引申为指ABC,再后来便指任何基础知识。”(巴克莱)
i. 科勒(Cole)把这个概念翻译为:“我们也是如此,当我们还是‘小孩子’时,便作了‘宇宙ABC’的奴仆。”
ii. “宇宙ABC”的观念很重要。有一种“宇宙ABC”(基本原理)是我们一定要从中挣脱出来的,它不但在犹太律法里面很强调,而且在异教里面强调的份量也一点不差,那就是因果律。可称之为因果报应,可称之为“种什么,收什么”,或者别的什么,它支配着自然和人的思维。我们活在这种观念之下,我们得到的,就是我们当得的;我们若行得好,就当得到好的回报;我们若行得坏,就当得到坏的报应。
iii. 保罗告诫加拉太人,当超越这种“宇宙ABC”,进到明白上帝恩典的地步。恩典是与“宇宙ABC”抵触的,因为在恩典之下,上帝对付我们,并不是基于我们当得的。我们的好不能使我们在恩典之下称义;我们的坏也不定我们的罪。上帝的祝福和恩待依照的原则,完全不同于“宇宙ABC”。他施行祝福和恩惠的原因,完全在他自己,而与我们毫无关系。
iv. “宇宙ABC”本身并没什么不好。我们在生活中遵行它,也必须使用它,上帝为它定了恰当的功用。但是我们切不可把与上帝的关系建立在这条原则上。他对付我们,并不是依照赚取和当得的原则。因为这条原则过于基础,我们很难摆脱这种思维模式。但我们在恩典中行事至关重要。当我们以赚取和当得的原则活在上帝面前的时候,便是受管于世俗的小学了。
v. 错误的教导就是依照这些基本原则,而不是依从耶稣(歌罗西书2:8)。在耶稣里,我们向世俗的小学是死了(歌罗西书2:20)。
2. (4-5)继承产业的从捆绑中得了释放。
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a. 及至时候满足:时候满足这个短句背后的意思是“时间恰到好处”。耶稣来的时候,刚好是在上帝救赎计划的恰当时刻,当时的世界已经为上帝的工作完全作好了预备。
i. “这里的转折开启了一个对比。基本原理仅仅在有限的一段时间占据了主导。”(莫利斯)对那些在律法管束之下的人来说,可能耶稣好像来得有点晚了。保罗向我们肯定,正是恰到好处的时间。
ii. “这个时候,罗马和平已遍及地上大部分文明地区,以前办不到的旅行和贸易也因此成为可能,条条大路把凯撒的帝国连接在一起,多样性的地区倚靠无孔不入的希腊语言远比从前更有意义地连接起来。还有一个现实,世界坠入道德的深渊,已经败坏到连外邦人也大声疾呼的地步。心灵的饥渴随处清晰可见,这是基督来临的绝好时机,也是早期基督徒得以广传福音的绝好时机。”(博伊斯)
iii. 这个时候恰到好处,也是因为但以理预言的483年即将期满(但以理书9:24-26).
b. 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耶稣来的时候,不但是上帝的儿子,而且是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上帝的永恒之子在天上将人性添加于神性,成为人,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
i. 为女子所生可能是童女降生的一种委婉说法,因为保罗从未说过耶稣为男人所生。“更具普遍意义的‘女子’这一用词表明,基督生而为真人。保罗没有说基督是由男人和女人所生,而只由女人所生。他想的是童女,这是显然的。”(路德)
c.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因为耶稣是神,所以他有大能,也有资源把我们赎出来。因为耶稣是人,所以他有权利,也有能力把我们赎出来。他来了,是要买赎我们,脱离奴仆市场,脱离罪的捆绑以及世俗的小学。
i. 约翰·牛顿是美国最受欢迎、最著名的圣诗《奇异恩典》的作者,他晓得如何记住这件事。他是家里的唯一的孩子,刚刚7岁那年母亲便去世了。他作了水手,11岁便出海。他长大以后,成为一名贩卖奴隶的船长,积极参与丧尽天良、恐怖至极的奴隶贸易。但他23岁的时候,1748年3月10日,他的船危险在即,在纽芬兰的海岸边即将下沉,这时他向上帝呼求怜悯,并蒙了怜恤。他永远忘不了上帝竟然如此奇妙地接纳他这样的坏人。为了使这件事清晰存留在他的记忆中,他将申命记15:15的经文固定在了书房壁炉架上方的墙上: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将你救赎。如果我们在心里常常清晰记得我们以前的光景,以及现在我们在耶稣基督里的地位,我们必定就能做得很好。
d. 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我们从奴隶市场被买赎出来本已经足够。但上帝为我们所做的并没有停在这里;接着我们被升到高处,得着上帝儿女的名分!
i. 我们全都是上帝的孩子吗?也是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他所生的(使徒行传17:28-29),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孩子。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享有保罗在这里描写的那种亲密的、收养性的关系,因此并不是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孩子。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上帝的儿女,也有魔鬼的儿女(约翰福音8:44)。
ii. 保罗很可能想着罗马的收养风俗,收养的儿子在家里被赋予绝对同等的特权,以及继承产业的同等地位。
iii. 从某种意义上说,上帝在拯救的过程中,完全没有必要赐给我们这一祝福,他对我们的真爱和深爱便因此显明了。我们能想象到有人帮助或拯救别人,但不至于更进一步叫他们成为自己的家人——但上帝偏就这样为我们做了。
e. 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我们不是恢复了这名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在耶稣里得到的东西,要大过亚当曾经拥有过的。亚当从未以信徒那种方式被收纳为上帝的儿子。因此,我们如果以为救赎只是恢复亚当所失去的东西,那是不对的看法。在耶稣里赐给我们的,远超过亚当曾经拥有的。
3. (6-7)庆贺我们儿子的地位。
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
a. 你们既为儿子……“阿爸,父!”那实际上是儿子的,就有儿子的灵在他们心里,这是恰当不过的。这就使我们既有权利,也有能力呼叫我们的父上帝为“爸爸”,正像耶稣向他的父所作的那样。
i. 有人认为将“阿爸”的意思翻译为“爸爸”过分亲密,甚至是不妥当的。科勒(Cole)评注阿爸说:“虽然这个词不正式,通常是小孩在家里用来称呼父亲的,但若把它翻译成‘爸爸’就太过感情化了。”
ii. 但像博伊斯指出的那样,“初期教会之父——克里索斯托(Chrysostom)、茅普索爱斯西亚的西奥多(Theodor of Mopsuestia),还有安提阿人塞浦路斯的西奥多雷特(Theodoret of Cyprus)(安提阿人讲亚兰语,他小时候很可能有几个说亚兰语的奶妈)——都一致见证说,阿爸是小孩子对父亲的称呼。”
iii. “阿爸是亚兰语对‘父亲’的亲切称呼,运用在家庭内部的亲密氛围中;未经任何改动,成为讲希腊语的基督徒的词汇。”(冯Fung)
iv. 我们得以与父神有同等程度的亲密关系,就像子神耶稣基督那样。马可福音14:36记载耶稣祷告说,阿爸,父啊。他就是把父上帝称为“爸爸”。
v. 我们得以称父神,永远掌权的主宰为爸爸!以这种方式称呼上帝有可能缺少敬重;但我们决不可否定它所表达的我们那份亲密与温馨。
vi. 路德对阿爸的评注:“这个词尽管渺小,但意味深长。它表达的是,‘我的父啊,我深处困境,你却似乎遥不可及。但我知道,我是你的孩子,因为基督的缘故,你是我的父。我被你所爱,是因你的爱子。’小小的‘阿爸’一词令Demonsthenes与西塞罗般滔滔不绝的口才也逊色三分。”
b. 呼叫:“阿爸,父!”我们喊“爸爸”不是低声窃语,仿佛我们对如此亲密的称谓犹豫不决。相反,我们是大声呼叫!
i. 加尔文对呼叫的评注:“我认为这一用词表达出极大的勇敢。没有把握不会使我们言辞镇定,反倒使我们禁闭嘴唇,含混不清的话几乎难以从口吃的舌头逃脱出来。‘呼叫’却完全相反,它表明的是确定,是毫不摇摆的自信。”
ii. “就让律法、罪,以及魔鬼呼号着抵挡我们吧,直到它们的吵闹声充斥天地。上帝的灵却会淹没它们的全部喊叫。我们‘阿爸,父啊’的孱弱呻吟,必将更快达到上帝耳中,超过地狱、罪与律法的合力喧嚷。”(路德)
c. 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我们知道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是因圣灵在我们心里的见证。就像保罗在罗马书8:16所说,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i. “因而,上帝的意旨不但是因他的儿子保障我们有儿子的身份,而且藉他的灵使我们确信此事。他差遣儿子,为叫我们得到儿子的地位;他差遣圣灵,则为叫我们有这地位的体验。”(斯托得)
ii. 我们也不可无视三位一体的真理是如何融合在这段经文中:父上帝差遣圣灵上帝,他也是子上帝的灵,他进到我们心里,向我们确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
d. 他儿子的灵:圣灵可称为上帝的灵,基督的灵,或者与父上帝联系起来。这是因为上帝的属性在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中间是彼此一致的。圣灵在这里被称为他儿子的灵,是因为我们的儿子身份这一概念是基于耶稣的儿子身份而来。
i. 我们作儿子的位分是基于我们在耶稣里的位分,然而,我们的儿子位分与耶稣的儿子位分之间有着重要区别。他是独生子(约翰福音3:16),是因永恒本质作儿子。我们是上帝收纳的儿女,是因上帝的律法性谕令而成为儿女。
e. 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儿子在父亲家里永远都不是奴仆,奴仆也永远都不是儿子。耶稣在浪子的比喻中讲明了这个道理,儿子决定回父亲那里作奴仆——但父亲绝不同意,只接纳他为儿子。
f. 既是儿子……同为后嗣:这是一个很美的进展过程。首先,我们从奴仆的地位得到释放。然后宣布我们为儿子,并被接到上帝的家里。再接下去,既是儿子,便立我们为后嗣。
i. 后嗣是要承受产业的,那么我们承受的是什么呢?保罗说得很清楚:我们靠着基督为上帝的后嗣。我们承受的是上帝自己。
ii. 在一些人看来,这可能像是没什么价值的产业。但对那些真正在基督里、真正爱上帝的人而言,成为上帝的后嗣是所有人中最为富有的产业。
g. 靠着基督:我们从奴仆的地位得到释放、我们的儿子名分、耶稣的灵在我们心里、我们身为上帝后嗣的地位,全都是在基督里赐给我们的生来就有的权利。这些事情是我们靠着基督领受的。我们应当每天在基督徒生活中活在其中,享受这些祝福。
i. “儿子为后嗣,不是因为他取得什么很高的成就,而是因为他的出生。他只是领受。他的出生使他成为后嗣,而不是他的劳苦。”(路德)
4. (8-11)要作的抉择:是要选择活在世俗小学之下,还是活出上帝儿子的身份。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时枉费了工夫。
a.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当我们还不认识神,事奉那些不是神的东西时,自然就作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但为什么有些人认识真神,已得了释放,还要将自己作奴仆呢?这正是加拉太人所做的!
i. 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保罗说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是要讲明一个重要的观念。上帝认识我们(是指那种亲密的、接纳性的关系),实际上比我们认识上帝更为重要。要记住马太福音7:21-23那句可怕的审判话语:我从来都不认识你们。
ii. 路德评注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在万民中间看到的不同宗教见证着一个事实,所有的人对上帝都有某种直觉性的认识……假如所有人都认识上帝,那保罗怎么会说加拉太人在听到福音以前是不认识神的呢?我的回答是:对上帝的认识有两个层次,普遍认识和特殊认识。所有的人都有一种普遍性的、本能性的认知,有一位上帝创造了天地,他是公义的、是圣洁的,他惩罚恶人。但上帝对我们是怎样的感受,他的用意是什么,他会为我们做些什么,他如何拯救我们,这些事情无法靠人的本能认识,必须向他们启示出来。”
b. 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加拉太人转向律法主义,不是转向一种新的谬误,而是归回一个古老的谬误——就是与上帝的关系是凭着行为的观念。
i. 那懦弱无用的小学:保罗使用了与加拉太书4:3相同的小学这个词。作为基督徒,我们可以把自己与上帝的关系看作一种以行为作基础的“因果”关系,活在这样的捆绑中——但这是倒退,而不是前进。保罗用还要归回来表明,加拉太人并不是转向一种新的谬误,而是归回一个古老的谬误——就是与上帝的关系是凭着行为的观念。
ii. “律法主义有一个可悲之处,就是它造成一种灵命成熟的外貌,但事实上,却将信徒领回基督徒经验的‘第二个童年’。”(Wiersbe)
c. 懦弱无用:说这些世俗的小学懦弱,是因为它们不能加给人任何力量;说它们无用,是因为它们不能带给人任何富足。它们所能做的不过是使我们归回奴仆而已。
i. 斯托将这里的观念意译为:“既然你从前是奴仆,现在是儿子,既然你从前不认识上帝,现在却得以认识他,并且被他所认识,你怎么会再度归回作以前的奴仆呢?耶稣基督既已搭救你脱离了那些小学之灵,你怎么会容得自己再作它们的奴仆呢?”
d. 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加拉太人中间的假教师要求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还有其他诸如此类的律法主义事务,就仿佛这么做能将他们引向更高的属灵台阶。但这些律法主义懦弱无用的小学所做的,只不过是把他们陷入奴仆的境地。
i. 保罗似乎很希奇,有人竟然从耶稣的自由转向这种奴仆境地。但律法主义迎合并看准了我们的肉体,将重点放在我们为上帝成就的事,而不是耶稣为我们做成的事。耶稣的自由赐给我们儿子的地位以及丰富的产业,但它决不讨好我们的肉体。
ii. “无论是哪一种基督徒的安息理论,每一种理论所做的,都是从根本上剪除掉对这类节期的义务性遵守,请注意这一节经文与此是何等不符。”(Alford)
iii. “若把一些日子诠释为本身就有圣洁性,若这日与那日基于宗教原因被区别出来,若圣日被算作向上帝敬拜的要件,那这些日子就是以不当的方式谨守的。”(加尔文)
iv. “保罗所反对的,并不是对这些节期的谨守,因为他本人是犹太人,这些节期他也遵守。他反对的是外邦人竟将它们视为得救的手段。”(Robertson)
e. 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时枉费了工夫:保罗害怕的是,律法主义的这一魅力将会导致他在外邦人中间的工作归于徒然,最终枉费工夫。
i. 工夫的字面意思是“劳碌到筋疲力尽的地步”。保罗在外邦人中间劳苦作工,正像他向来都劳苦作工那样(哥林多前书15:10)。保罗从未认为他传白白恩典的福音便意味着懒惰事奉上帝。
ii. “若有狂热分子仅凭一两场讲道便使我的教会走了弯路,我不会惊奇。我们不比使徒更强,因为他们也不得不眼见自己亲手建立的教会被人颠覆。然而,基督必将作王掌权到世界尽头,而且他在黑暗世代(即中世纪)也是神迹般的掌权。”(路德)
f. 枉费:保罗在这一部分的结尾,将一种抉择摆在了加拉太人,也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可以倚靠耶稣为我们所行的,以及我们在他里面的位分,将上帝视为慈爱的父,与他保持一种活泼、自由的关系。或者我们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遵守规条,活在奴仆的捆绑之下,而不是以儿子的身份,想要讨上帝的喜悦。倘若以那种方式生活,福音就只有归于徒然。
i. 约翰·卫斯理就是这方面的很好例证。在他归信之前:
·他是圣职人员的儿子,自己也是圣职人员。
·他持守正统信仰,忠于道德,满有善行。
·他在监狱、血汗工厂以及贫民窟传道。
·他为贫民窟的儿童提供食物、衣服和教育。
·他遵守礼拜六和礼拜日两个安息日。
·他从英格兰乘船到北美的殖民地去宣教。
·他经常读经、祷告、施舍。
然而,一直以来他都被束缚在自身宗教努力的锁链中,因为他信靠的是,他能做一些事情使自己在上帝面前称义,而不是信靠耶稣已经做成的事。后来,他终于“信靠基督,唯独信靠基督得救”,并有了内心的确据,相信自己现在得了赦免、蒙了拯救,成为上帝的儿子。他回忆起自己真正得救以前所有的宗教活动时说:“甚至在那时,尽管没有儿子的信心,我就有了奴仆的信心。”
B. 使徒保罗的个人恳求。
1. (12)保罗恳求说:“你们要像我一样。”
弟兄们,我劝你们要像我一样,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
a. 我劝你们要像我一样:在我们现今许多人看来,保罗这话说得很奇怪。他怎么可以劝他们像他一样?他岂不应当把他们引向耶稣吗?加拉太基督徒应当在哪些方面像保罗一样呢?
i. 保罗很清楚,他并不是完全无罪。他并不是站在加拉太基督徒面前说:“看看我多么完全。不用担心跟随耶稣的事,只要跟随我就行了。”他只是要他们跟随他,就像他跟随耶稣一样。
ii. 但是,保罗知道加拉太基督徒应当效法他的始终如一。加拉太基督徒起初对福音的认识是正确的,因为保罗带领他们有了正确认识。但他们有一些人没有像保罗那样坚持下去,在这方面,他们应当像保罗一样。
iii. 保罗知道加拉太基督徒应当效法他的自由。保罗在耶稣里是自由的,这相同的自由,他愿意他们知道。在这方面,他们应当像保罗一样。“像我一样是劝勉加拉太人既作基督徒,就要像保罗那样作基督徒,不是受制于犹太律法。”(莫利斯)
iv. 你能对别人说“像我一样”吗?如果你不能,又是为什么呢?如果基督教是真理,岂不应当在我和你的生活中都显出它的真实吗?“所有的基督徒都当能说出这类的话,特别是向不信的人,也就是说,我们对耶稣基督以及他的自由、喜乐和救恩特别满足,我们愿意其他人也像我们一样。”(斯托得)
b. 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保罗可以对加拉太基督徒说:“说到律法主义,我知道你们的处境。我过去常常投入全部的生命,想要靠我的行为蒙上帝接纳。在这方面,我也像你们一样,我发现这是一条死胡同。说这话的人知道你们的来龙去脉,所以你们要听。”
i. 或者,保罗心里可能的想法是,按照他在哥林多前书9:19-23表达的处世哲学,他在外邦人中间就作外邦人。按照这种观念,他“脱离律法强加的限制从而成为自由生活的人。这表示他已挣脱犹太人的枷锁,像一名外邦人;他恳求归信的人不要变得像犹太人。”
c. 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保罗对加拉太人说的是相当严厉的话。他们很容易以为他这样说,仅仅是出于一种个人受伤感。保罗向他们担保,决不是这么回事。保罗要他们把这状况纠正过来,是为他们的缘故,而不是为他自己。
d. 我们在这些经文中可以感受到保罗发自内心的真情。正像斯托得所说:“我们在加拉太书1-3章听到的是使徒保罗,神学家保罗,为信仰争辩的保罗;但现在我们听见的是身为人的保罗,牧者保罗,深爱灵魂的保罗。”
i. “像保罗一样,所有的牧师和传道人都应当对自己可怜走迷的羊深表同情,并以温柔的心教训他们。以其他任何方法都校正不了他们。过分严厉的批评会激起愤怒和绝望,但决不是悔改。”(路德)
2. (13-16)保罗恳求说,“要记得你们从前怎样待我”。
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那时,你们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
a. 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显然,保罗在第一次宣教旅程期间,因为身体患上某种疾病,被迫前往加拉太地区。尽管我们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但使徒行传并未作太多交代。不过,我们可以拼凑出一些事实。
i. 我们知道,保罗在南加拉太地区的时候,他们在路司得城里想要用石头打死他(使徒行传14:19-20)。打他的人以为他死了,所以把他丢在那里,但他却神奇地保住了性命。有人认为这就是他提及身体有疾病的原因。但发生这件事的时候,保罗已经在加拉太地区;从他在加拉太书4章的句法来看,他是因为身体有疾病,才来到加拉太地区的。
ii. “从这个短句的显著位置来看,保罗原本的计划是到其他地方去(也许是往西行到以弗所去),他宣教途中到访加拉太完全是出于疾病的原因,他需要得到康复。”(冯Fung)
iii. 保罗到底身体患了什么疾病呢?有人认为他是抑郁症的问题,或癫痫病,或者与哥林多后书12章提到的肉体上那根刺有关联。这几种说法都无法得到有把握的确认。
iv. 根据使徒行传13章的记载,保罗离开旁非利亚的别加城,来到加拉太地区——具体说是到了彼西底的安提阿城。我们知道别加的一些情况——首先,就是在这个地方,约翰·马可离弃了保罗和巴拿巴(使徒行传13:13),身体有疾病引起的各种试炼或许与这件事有些关系。其次,别加位于低洼沼泽地带。彼西底的安提阿这座加拉太城市,地势比别加要高1100米。有一种意见认为,保罗身体的疾病是别加低地常见的一种疟疾。威廉·巴克莱描述这种疟疾时说,它能引起剧烈的疼痛,就像“滚烫的铁条刺透前额”一般。
v. 然而,我们应当记住莫利斯引用斯塔姆(Stamm)的话:“活着的病人诊断清楚病情尚且很难,这应当警戒我们,要想搞清楚一个几乎已经死了1900年的人,是异想天开。”
b. 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保罗尽管因为身体有疾病的缘故,算不得是刚强和有能力的伟大楷模,但加拉太人仍旧接待他,而且以敬重的心接待他。他们特别慷慨地款待保罗,甚至若真的能够满足保罗的需要,他们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他也都情愿。
i. “眼睛剜出来送给人,也是用不成的,但保罗的意思是说,归信的人在早期那些日子任何事情都情愿为他做。”(莫利斯)
ii. 这导致一些人认为保罗身体的疾病与他的眼睛有关。像Wuest,Rendall,Robertson这些著名希腊学者认为,希腊文本的细微差别表明,保罗身体的疾病是一种眼病。加拉太书6:11保罗提到他亲手所写的大字,可能也支持这种看法。
iii. 但科勒(Cole)的观点也不无道理:“那些人认为这里证明保罗患了眼炎,或者某种类似的眼疾,我很支持。一世纪地中海一带的人们,生火时烟雾缭绕,又没有烟囱,照明用的是油灯,当然可以预见患眼疾有很高的发病率。对于多年来一直钻研晦涩难辨的大部头希伯来书卷的人来说,风险可能就会更大。但我们还是没有证据。”
iv. 但这里真正的要点是,不管保罗患的是怎样的疾病,加拉太人并没有轻看他,也没有厌弃他。“因为犹太人和希腊人都认为,身体软弱和疾病象征着神的不悦或惩罚,所以加拉太人自然就很容易轻看保罗,或者厌弃他的信息。”(Fung)但加拉太人偏偏就没有这样做。尽管保罗似乎很软弱,很受折磨,他们还是欣然接受他,而且回应他所传的恩典和上帝之爱的信息。
c. 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既然加拉太人向保罗表明了很大的爱心和敬重,既然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从上帝那里领受了莫大的福分,加拉太人现在就不当因为保罗以真理挑战他们,而将他当作仇敌。他们更需要的是真理,而不是对他们的现状感觉良好。
i. “仅仅尊重牧师,同时却没有爱他们,是不够的。两者都是必需的;否则他们的教导就不会有甜美的滋味。他宣告这两个方面在加拉太人中间都做到了。他已经说过他们的尊重,现在要说到他们的爱了。”(加尔文)
ii. “事奉和教导上帝之道的人以何等程度教导这道,就必在何等程度上受到加拉太人对使徒保罗的那种接待。接受和评价一个事奉者,不当以他们的个人外表、知识范围、或迷人风度为依据,而要看他们是否真正是上帝的使者,承受着基督的道。”(博伊斯)
3. (17-18)保罗恳求说,“要警惕律法主义者向你们显出的热情。”
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是要离间你们(原文作“把你们关在外面”),叫你们热心待他们。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原是好的,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
a. 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保罗乐意承认律法主义者热心待加拉太人;律法主义经常披着“爱”的外衣来到。但最终的结果却不是好意。
i. 许多別异教派运用一种私下称为“爱心轰炸”的技巧。他们以关怀、支持和热情使有可能成为会员的人感动不已。但对可能成为会员的人来说,这其实并不是真诚的爱,实际上只不过是得到另一个会员的伎俩。基督徒——以及基督徒中间的律法主义群体——也可能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运用这种技巧。
b. 是要离间你们(原文作“把你们关在外面”),叫你们热心待他们:反对保罗的律法主义者想要把加拉太基督徒拉出去,加入他们自己的分裂群体。他们其实想要离间加拉太人脱离其他的基督徒,使他们融入律法主义者的“超级属灵群体。
i. 律法主义打造的热心经常是为该群体自身发的热心,而不是为耶稣基督发的。尽管他们挂着耶稣的名,但在实际当中,这个群体自身被高举为主要的关注对象,通常都被高举为真正“超级基督徒”的最后避难所。
c. 离间的原文是“把你关起来”。眼下,律法主义者暂时热心待加拉太人,但一旦离间他们脱离了耶稣,脱离了保罗,律法主义者就会要求加拉太人服侍他们。律法主义几乎总是与某种宗教捆绑关联在一起。
i. “犹太教的人采取的是一套灵巧的策略,起先只向他们阐明摩西律法的部分要求,这些条款可能对外邦人的冒犯程度是最小的。先使他们谨守节期,也许还有禁食日子,然后犹太教的人便会力促他们行割礼。”(Wuest)
d. 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原是好的:保罗反对的当然不是热心。他要基督徒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但确保我们的热心用在善事上是很重要的,因为在坏事上热心是很危险的。
i. 加拉太基督徒无疑已被律法主义者的热心打动。他们特别真诚,对他们的信仰特别火热。保罗愿意认同热心待人原是好的——但只能在善事上常用。以热心为谎言服务是危险的事!
ii. 保罗很熟悉这种状况,因为他在成为基督徒之前,也是充满热心,甚至逼迫教会(使徒行传7:58-8:4)。后来,保罗回想起那时候大发热心地事奉虚谎的事,深感懊悔(哥林多前书15:9;提摩太前书1:15)
e. 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保罗愿意加拉太人在善事上的热心,不单是他在他们中间的时候,就是不在的时候也这样。
4. (19-20)保罗恳求说,“我爱你们像父亲一样,请你们听我的话。”
我小子啊,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改换口气,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
a. 我小子啊:保罗有资格认为自己像加拉太人的父亲一样。但这一挑战使他感觉到,他仿佛必须再次把他们带到耶稣那里(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保罗知道,他叫基督成形在他们心里的工作尚未完成,要等到他们持守住信靠耶稣的地步。
i. 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的意思类似于罗马书8:29的观念:因为他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
ii. 假如保罗是想叫他自己成形在加拉太人心里,那就错了。牧师永远都不可做这样的事。他要叫基督成形在他们里面,这是对的。
b. 保罗在这一部分熟练地综合各种比喻,描绘出一幅很感人的画面。
i. 保罗将自己比作在属灵方面“生下”加拉太人的“母亲”(我小子啊)。
ii. 发生了一件不正常的事——加拉太人正在渐渐离开耶稣,转向律法。因此保罗必须再受生产之苦,再经受一次生产的苦楚是不正常的。
iii. 保罗承受生产的苦楚,但基督成形在他们心里。保罗会坚持劳苦,直等到加拉太人的圣诞,就是耶稣成形在他们心里!
iv. 在圣经记述的所有事奉中都可发现这一模式。“上帝的道从使徒或传道人的嘴唇滑落,进入听道者的心里。圣灵使道感孕,于是便结出信心的果子。从这方面来看,每个基督徒牧师都是属灵的父亲,使基督成形在听道者的心里。”(路德)
v. “他将自己的痛苦比作分娩的阵痛。从前他们归信之时,也就是生出他们的时候,他便一直为他们劳苦;现在他们的倒退使他再度卧榻,他再度劳苦。前一次出现了流产;这一次他期盼基督真正成形在他们心里。”(斯托得)
c. 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改换口气:保罗有两个心愿。首先,就是他能在加拉太人那里。但他也情愿不需要对他们说这么严厉的话,能以改换口气。但他们处于离弃真福音的险境,又必须说如此严厉的话,必须把保罗作难的事说出来。
d. 加拉太书4:12-20这一段,叫我们看到会众在教会里面对待牧师的态度:
·他们的态度切不可取决于他的个人外貌和人格。
·他们的态度切不可取决于他们自己的神学兴致。
·他们的态度应当取决于他对圣经上使徒信息的忠诚。
e. 加拉太书4:12-20这一段,叫我们看到牧师在教会里面对待会众的态度:
·他一定要甘愿为会众服侍和牺牲。
·他一定要将真理讲给他们。
·他一定要深爱会众,但不能出于自私的动机。
·他切不可单单愿意见到兴奋之情,但要在善事上热心。
·他一定要愿意耶稣,而不是他自己成形在他们心里。
C.保罗运用旧约说明,恩典和律法这两个系统不能并存为我们的生活准则。
1. (21)向那些认准律法的人,保罗愿诉诸于律法。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
a.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现在保罗直截了当地说,不但说给那些推动律法主义的人,也说给那些顺从律法主义的人。他说给那些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就是以遵守律法的生活作为基础,与上帝建立关系的人。
i. 哪些人竟然愿意在律法以下呢?许多人。在律法以下,将它作为与上帝关系的原则,有许多的优势。首先,你总有一套看得见的明确规条可以遵守。其次,如果这些规条你遵守得比别人更好,你可以夸奖一下自己。最后,你可以将你的得救算为你自己的功劳,因为这是你遵守了一套规矩赚来的。
ii. 在律法以下,使你在上帝面前称义的,是你为上帝所做的。在上帝的恩典以下,使我们在上帝面前称义的,是上帝在耶稣里为我们成就的。在律法以下,重心是我的成绩。在上帝的恩典以下,重心是耶稣是谁,他为我做了什么。在律法以下,我们以无花果树的叶子遮盖我们的赤身露体。在上帝的恩典以下,我们领受上帝所预备的、藉着献祭得来的遮盖。
iii. 基督徒不可活在律法以下。“现在什么是上帝的律法呢?它不是在基督徒之上——它是在基督徒之下。有些人把律法视为警戒的刑杖,辖管基督徒说:‘你若犯罪,就必以它来惩罚。’并非如此。律法是在基督徒以下;是要他行在其上,成为他的引导、规矩、习惯……律法是引导我们的路径,而不是驱使我们的刑杖,也不是激活我们的灵。”(司布真)
iv. “这里的在律法以下指的是置身于律法的辖制之下,条件是上帝会依照律法之约对付你,相应的,你则要约束自己遵行律法。”(加尔文)
b. 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保罗觉察到他尚未阐明自己的观点,所以他现在要从旧约圣经的另一个例证入手来谈这件事。基本上,保罗是说“我们来查经吧,打开你们的圣经,翻到创世记16章。”
i. 保罗估摸着他的读者熟悉圣经。他根据创世记16章亚伯拉罕、夏甲和撒拉的故事阐述他的观点,并未多多提及事情的细节。他认定他们知晓这个故事。
ii. 保罗一次次回到圣经是很重要的,加拉太人中间的律法主义者自诩为“回到圣经”一派。然而,保罗将要表明,他们对旧约圣经的看法是不对的,他将会说明,真正明白摩西律法,就必支持他所传的真福音。
2. (22-23)旧约圣经说明亚伯拉罕两个儿子,即以撒和以实玛利之间的对比。
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
a. 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搅扰加拉太人的律法主义者反抗说,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因此是蒙福的。保罗愿意承认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但他们忘记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
b. 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亚伯拉罕的第一个儿子名叫以实玛利。他不是从他妻子生的,而是从他妻子的仆婢(使女)生的。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因为不能怀孕,所以错误地想出一个代理母亲之计,想要“帮上帝一把”。
i. 保罗在真正的基督教与律法主义之间所作的第一个对比,是自主与为奴之间的对比。亚伯拉罕有一个儿子是自主之妇人生的,另一个是使女生的。亚伯拉罕哪一个儿子是你在上帝面前生活的写照呢?
c. 是按着血气生的: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但他是按着血气生的儿子,是出于不信,想在上帝面前自行筑路的结果。
i. 律法主义看上去并不常常是这情形,但它是按着血气生活。它否定上帝的应许,想要靠着律法,自行筑路到上帝那里。这样活着像亚伯拉罕的后裔——却是像以实玛利!
ii. “律法主义并不是指树立属灵标准;而是指敬拜这些标准,并认为我们之所以属灵,是因为我们顺服它们。也是指根据这些标准论断其他的信徒。”(Wuest)
iii. “一个人律法主义行得越好,他受咒诅的确定性就越大;如果一个人把自己交托给行为,那么他越是圣洁,就越发可以肯定他自己最终会遭弃绝,永远是法利赛人的份。”(司布真)
c. 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亚伯拉罕的第二个儿子名叫以撒。他的出生是个神迹,是由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自主之妇人)所生。以撒是亚伯拉罕的儿子,是上帝应许的儿子,是信心的结果,是上帝为亚伯拉罕预备神迹的结果。
i. 保罗在真正的基督教与律法主义之间所作的第二个对比,就是因上帝所应许的神迹作成的工与靠血气作成的工之间的对比。你与上帝的关系是凭着你自己的行为呢?还是因上帝应许的神迹作成的工作呢?
3. (24-27)旧约圣经表明了西奈山和锡安山之间的对比。
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奈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子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a. 这都是比方:保罗要人明白,他是运用旧约圣经里的画面来说的。他提到的夏甲和以实玛利都是画面,意在说明他的观点。现在他要介绍另一个画面。
i. 保罗在这里受到圣灵的清楚引导。对我们而言,我们若以寓意或象征性的解释处理经文,务要谨慎。“他们说圣经很富饶,因此具有多重意思。我承认圣经是一切智慧中最富有,最取之不尽的源泉。但若圣经的富饶指的是任何人都可以随心所欲把各种意思绑定给它,我不能接受。那么,就让我们知道,经文的真正意义就是那自然的、简单的意义;就让我们欣然接受并坚定持守这意义吧。”(加尔文)
b. 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在圣经上,约就是一份“合同”,约定我们与上帝关系的规则。保罗直接把它归结为加拉太基督徒面对的种种问题的根源。律法主义者要他们遵循一套规则与上帝建立关系,保罗则要他们依照福音阐明的“规则”与上帝发生关系。
i. 值得提醒一下自己,所有这些与我们都有极其重大的关系。许多人看到保罗在这里热情谈论的问题,不免打起哈欠。他们说:“保罗啊,你是在作神学性的揣测,我却有其他问题。我的婚姻有麻烦,我付不起账单,我有一大堆个人问题。你要是教导我这些事情,就能帮我更大的忙,但你却不住在谈与上帝弄对关系的神学。”但保罗会对你说:“你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事,就是与上帝弄对关系。如果这个没弄对,那么其实其他任何事情也就无关紧要了。如果这个弄对了,上帝便会祝福你,还会教导你关乎婚姻、钱财、个人问题的事情。论到我们每天解决问题之道,耶稣说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c. 一约是出于西奈山:一约与西奈山关联,也就是摩西领受律法的地方(出埃及记19-20)。
i. 这个约生子为奴,既然它所规定的,全都是我们必须向上帝怎样行才能被他接纳,就不能释放我们得自由。它使我们不得不无休止地在上帝面前证明自己,去赚得我们的地位。
ii. 这约与夏甲关联,她是生下以实玛利的“代理母亲”。因此,如果错误运用的话,便会成为按着血气的约(加拉太书4:23)。
iii. 这约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意思是说,地上的耶路撒冷是犹太教的都城。保罗时代的绝大部分犹太人就想以这种方法在上帝面前称义——相信他们靠遵守律法能够讨上帝喜悦。
iv. 保罗再次强调这一要点:这约是使人为奴的!
d.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另一个约与耶路撒冷、与锡安山关联——但并不是地上的锡安山,而是与在上的耶路撒冷关联——就是在天上上帝自己的耶路撒冷。
i. 保罗在真正的基督教与律法主义之间所作的第三个对比,就是天与地之间的对比。你与上帝的关系是从天上降到地上的情形呢?还是像从地上升至天上呢?
e. 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保罗现在要向我们更多讲述天上的耶路撒冷代表的约。这约带来自由——它是自主的。它是自主的,因为它承认耶稣付上了代价,我们不需要自己去付。
i. “保罗指的并不是当时犹太民族的都城,位于巴勒斯坦的耶路撒冷,因为这座城市并不是自主的。它在罗马人的统管之下。但属灵或天上的耶路撒冷不是为奴的,而是自主的。”(莫利斯)
f. 她是我们的母:这约有许多的儿女;她是我们的母。一个又一个世纪的基督徒全都属乎这新约,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之约。这约生下的每一个人都是神迹,都像是应验了以赛亚书54:1的预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每个人都是因上帝所行的神迹而生下来的。
g. 没有丈夫的……儿女更多:这段引自以赛亚书54:1的经文同时暗示,不久以后基督徒的人数将会超过犹太人——这一应许已得到应验。
i. 保罗在真正的基督教与律法主义之间所作的第四个对比,就是更多与许多之间的对比。新约的丰盛和荣耀藉着一个事实显明出来,跟随它的人数很快就会超过旧约。
像以实玛利的人——律法主义像以撒的人——真正基督教
奴仆、受捆绑自主
以实玛利:按着血气生的以撒:照着上帝所应许的神迹生的
来自地上的耶路撒冷来自天上的耶路撒冷
许多儿女更多儿女
逼迫人遭人逼迫
承受不到产业承受一切产业
以守律法为基础的关系以信靠上帝为基础的关系
4. (28-31)保罗对这两种体系之间的对比予以应用。
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a. 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作为基督徒,我们认同的身份不是以实玛利。我们是与以撒认同身份,是凭着应许作儿女,这应许是凭信心领受的。
b. 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以实玛利和他的后裔逼迫了以撒和他的后裔。因此,我们不当惊奇,按着血气跟随上帝的现代人竟会逼迫那些凭着应许靠信心跟随上帝的人。
i. 保罗在真正的基督教与律法主义之间所作的第五个对比,就是逼迫人与遭人逼迫之间的对比。以实玛利所代表的律法主义者一直都逼迫以撒所代表的真正基督教。当我们行在这新约的荣耀、自由、充满神迹的能力中时,应当预想到会遭受那些反其道而行之人的恶劣对待。
ii. 一代又一代敬虔伟人都经历过这种逼迫,如马丁路德就说过:“凡是发生的事情,诸如臣民不顺从统治者、战争、瘟疫、饥荒、革命、以及其他每一件想象到的恶事,人们总会怪罪到我们和福音的头上。难怪反对我们的人会觉得,他们恨恶和逼迫我们,是帮了上帝一个大忙。以实玛利必定会逼迫以撒。”
iii. 尽管创世记21:9说以实玛利确实取笑过以撒,但以实玛利逼迫以撒却没有详实记载。或许保罗指的就是这次的取笑,或许他想到的是犹太人的某种传统,又或许是圣灵将一些新的事情启示给他,是我们以前所不知道的。
iv. 基督徒面临的逼迫“未必总是从世人而来,同时也真的更频繁来自于他们所谓的弟兄——就是在挂名教会里面不信的宗教人士。这是历史的教训……以信为本的教会现今最大的仇敌,就在不信教会的成员中间,最大的抗拒就是讲台和教会各级管理人士。”(博伊斯)
c. 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法很明显,但不容易。我们必须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律法和恩典不能共存,一同成为我们基督徒生活的原则。
i. 夏甲和撒拉不能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家里(创世记21:8-14)。我们可能会整天辩论到底怨谁,但这不是要点,要点是上帝吩咐亚伯拉罕打发夏甲离开。照样,每个基督徒也都必须打发走这种观念,不以律法的原则与上帝发生关系,不是我们为他而行的原则,而当以他在基督里为我们成就了什么为原则。
ii. 值得注意的是,撒拉与夏甲和以实玛利可以共同生活,直到应许的儿子生下来。然而,一旦以撒出生,随后夏甲和以实玛利就得走了。同样的道理,当所应许的福音清楚显明在耶稣基督里之前,一个人可以与律法发生某种关系。但现在既已清楚显明了,就没有别的选择,只好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
iii. “因而,使徒信心十足地敲响了犹太教的丧钟。而在当时基督教会有一半的人持守摩西律法,即使算不上近乎疯狂,也是热情发愤;同时犹太教派别的影响似乎是在增加,甚至在他亲手创建的外邦教会里面也很强大,足以损害他的威望,危及他的性命。”(莱特福特Lightfoot)
d. 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以实玛利未必是个坏人或被咒诅的人。但上帝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的荣耀之约,其中所应许的福却不是由他来承受的。这产业是由一个人来承受的——他就是以撒,自主妇人的儿子。
i. 保罗在真正的基督教与律法主义之间所作的第六个对比,就是承受不到产业和承受一切产业之间的对比。虽然这世上的“以撒”可能会受逼迫,但他们却有荣耀的产业,是这世上的“以实玛利”决不能得到的。我们是上帝的后嗣,是因恩典的原则,而不是行为!
ii. “那么,这就是‘以撒’的双重命运——一方面是逼迫的痛苦,但另一方面却是承受产业的特权。”(斯托得)
e.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在保罗看来,自由是这里的一个大问题。他知道想在上帝面前赚得自己的地位是一种捆绑,因为他曾经那样生活过几十年。现在他知道可以在自由中活着,因他是上帝的儿子,这是耶稣基督里的自由。
i. “巴克莱这样说道,凡是以律法为中心的人都是‘奴仆的地位;他终其一生只为满足他的律法主人。’但当恩典居于中心时,这人‘便将爱作为他的主导原则……我们行在正路所依靠的将是爱的能力,而不是律法的约束;爱的能力永远大过律法。’”(莫利斯)
(c) 2019 The Enduring WordBible Commentary by David Guzik – [email protected]